會計18-06不動產、廠房及設備之處分-04意外災害-公職試題
【選擇題】
【A】01.士林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房屋火險,保險額$300,000,共保要求比率為80%。X1年發生火災時,房屋公允價值為$480,000,帳面金額為$400,000,估計房屋損失金額為$320,000。試問保險公司應賠償的金額為 (A)$250,000 (B)$266,667 (C)$300,000
(D)$320,000。[106稅務三等]
賠償金額=$320,000×$300,000/Max($480,000×80%,$300,000)=$250,000
【綜合題】
【會計師中會109-3-3】請為甲公司做必要分錄:
甲公司廠房因地震事故嚴重毀損,其中一棟建築物雖全損但因有投保地震險,故預期將可獲得理賠。地震發生日該棟建築物成本為$10,000,000,帳面金額$6,000,000,毀損前之公允價值為$8,000,000。雖然產險公司正在核算理賠金額中,惟雙方對理賠金額仍有爭議,甲公司認為很有可能獲得下列兩項理賠,其最佳估計分別如下:(1)建築物公允價值之80%、以及(2)賠償停工損失$2,000,000。
借:災害損失 $6,000,000
累計折舊-建築物 4,000,000
貸:建築物成本 $10,00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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